奉贤校区教职工住宿管理规定(含奉贤校区教师公寓申请表、长期入住申请表下载)
发布人:网站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7-04-13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715

2017315日起执行

为高效、有序、合理的做好奉贤校区教职工的住宿管理工作,根据现有奉贤校区房屋资源情况,现对“奉贤校区教职工住宿管理规定”作修订,规定如下。

一、住宿资源规划

1、教师公寓

接待日常教学任务教职工、非长期值班教职工、临时入住教职工、团体入住、校外人员入住、钟点房等。房间为单人间。

2、教职工长期住宿

规划为教职工长期住宿的资源有:22号学生公寓6楼若干间(女)、24号学生公寓12楼若干间(男)。房间以两人间为主,四人间为辅。

二、入住规定

1、教师公寓楼入住规定

1)日常教学任务入住:以教学任务(课表)为依据,当日有第8节以后的或次日有第12节授课任务的教职工,即可免费入住教师公寓。

2)钟点房入住:以教学任务(课表)为依据,当日上午及下午(或夜间)均有授课任务的教职工,即可免费入住教师公寓钟点房,钟点房当日退房。

3)非长期值班入住:以各部门上报的值班表为依据,当日有值班任务的教职工即可免费入住教师公寓。

4)临时任务入住:因临时任务需入住教师公寓的教职工,需登入信息门户后,进入“奉贤公寓入住申请”页面,执行申请、审批流程后,可免费入住教师公寓。其他情况临时入住的需填写“奉贤校区教师公寓入住申请表”,见附表(二)。

5)团体入住:各部门因校内外的各类活动、大型任务(如迎新、培训等)等需团体入住教师公寓的,需执行信息门户内OA系统的“交办协办”流程,交有后勤保障处领导审批,审批通过后安排入住。团体入住需收取一定费用,收费标准见附表(一)。

6)校外人员入住:校外人员(如学生家长、为学校提供各类服务的校外人员等)需入住教师公寓的,需提供学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(学生家长有学生带领并出具学生证)付费入住,收费标准见附表(一)。

2、长期住宿入住规定

奉贤校区各部门需长期值班的、因本市无住房需使用学校房屋资源的或因其他特殊情况的教职工,可填写“奉贤校区教职工长期住宿申请表”(见附表三),完成审批流程后,免费住宿。

附表(一)

奉贤校区教师公寓收费标准

收费标准(元/天)

配置标准

对 象

免费

简配

教学任务、值班等

20

标配

校级活动、各系统组织的全校性活动

40

标配

本校教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、学院(部门)级活动(团队)

60

标配

由本校学院(部门)、系、所等单位组织的校际或单位间活动;由本校教职工组织的项目论证、研讨等活动,以项目经费结算的。

80

标配

非本校教职工(10人以上团队、入住一周以上客人适用)

100

标配

非本校教职工




相关下载:

附表二:奉贤校区教师公寓入住申请表.doc

附表三:奉贤校区教职工长期住宿申请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