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为本,文明诚信,建设师生满意的学生商业街
发布人: 发布时间: 2007-11-22 作者: 访问次数: 66

     奉贤校区商业街各商户负责人会议于2007年11月14日上午10点在后勤保障处会议室举行。会上,后勤保障处处长朱广忠代表学校向与会的各商户代表提出了“守法、公道、文明、诚信”的经营服务要求。

 
     会议向各商户提出了以下服务要求:
 
     1、各商户要严把商品质量关,保证进货渠道正规可靠,杜绝假冒伪劣、以次充好、过期或不洁食品的销售。要提高服务质量、讲究诚信,主动向客户提供销售凭据,并做到售后服务有保证。
 
     2、各商户要服务为本、力求价格公道,各类商品、服务等必须明码标价。一般商品(或服务)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上其他同类商品(或服务)的价格的10%。
 
     3、各服务性商户如车行、理发店、面包房等自行定价的商户,要执行价格申报备案制度。在推出新的服务项目或品种前,要将所有服务或销售价格上报后勤保障处核准备案。
 
     4、各商户要自觉配合、接受学校管理部门和学生督查人员的检查,自觉受理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提出的质疑或其他合理要求。
 
    会议重申:各商户不得擅自将店面转租、或变相转租、或出租柜台给他人;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或改变经营性质,必须在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;不得出售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的、由本店自行制作的、带有储值性质的消费卡;不得在校区内从事包括旧电脑、旧手机、旧自行车等在内的二手货物的收购与销售,一经发现一律以收赃售赃论处。
 
    会议还明确要求各商户自觉履行“聘用人员备案、经营项目备案、服务价格备案、促销活动备案”等四大备案制度。会议向与会商户发出倡议,要以人为本、提高服务水平、确保商品质量、严格控制价格,为师生提供称心、满意的服务,争创文明商户、诚信服务。朱广忠同志会上表示,后勤保障处将在一段时间后,发动消费者对商户进行“诚信示范店”、“文明商户”的评比,对师生普遍满意的商户授予“流动红旗”。希望在各商户的共同努力下,建设一条“购物方便、质量保证、价格公道、服务称心”的学生商业街。